独立法条

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商务部通常应在作出最终裁定30日之前进行信息披露。特殊情况下,如在上述时间内不适合作出部分事实披露的,商务部应于其后的最终裁定作出前的合理时间内作出披露。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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