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5号) / 第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5号)第七条第二章 船舶保安等级第七条船舶保安等级由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发布船舶保安等级时,可以视情发出适当的指令,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船舶提供保安信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