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5号)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海事行政处罚的,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海事行政处罚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