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5号)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5号)第五十四条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海事行政处罚的,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海事行政处罚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