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5号)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船舶和公司的保安要求 / 第八节 对保安员和有关人员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公司保安员和船舶保安员,应当按照ISPS规则的有关要求,完成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船舶保安培训,具备履行其职责的知识和能力。

公司和船舶的其他相关人员,应当按照ISPS规则的有关要求,经过相应的培训,具备履行其担任职责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