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商务部关于印发《商务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六条取得商务部行政执法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商务部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三)参加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