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章 健康管理服务与合作第六十一条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