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准备金评估

第五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再保前、再保后分别向银保监会报告准备金提取结果。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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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