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销售管理第三十六条经过审批或者备案的健康保险产品,除法定理由和条款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提供。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