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铁路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铁路设备生产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合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扰。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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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