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铁路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第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支持铁路设备技术创新及上线运行(运用)考核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新型铁路机车车辆、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等铁路设备上线运行(运用)考核管理。 开展上线运行(运用)考核前,应当对其考核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上线运行(运用)考核。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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