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铁路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第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运输高峰期、汛期、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和特殊区段铁路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