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八条第八条办案人员应当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发的办案证件。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