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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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