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办案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办案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