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办案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办案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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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的公告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