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财务负责人的任职和履职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