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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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