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对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管理,本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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