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中国保监会根据本规定对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职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通报检查结果。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