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下简称财务负责人),是指保险公司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企业价值管理活动的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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