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境外节目接收用户、数字电影院线等特定用户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由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提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