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条

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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