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八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