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交科技发〔2011〕437号)、《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厅科技字〔2011〕179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交科技发〔2011〕437号)、《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厅科技字〔2011〕17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