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十二条

认定主要对依托单位、参加单位的基础条件与认定要求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程序分为初审、现场评审和结果确定与公布三个阶段。

(一)初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研发中心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形式审查、会评等。通过初审的,进入现场评审。

(二)现场评审。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研发中心进行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结果确定与公布。交通运输部根据初审和现场评审意见,研究确定研发中心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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