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十条
申报研发中心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方向符合交通运输发展现实和长远需求,规划清晰、目标明确,在所申报领域有重要影响。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三)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
(五)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模式。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