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五节 询 问
第九十六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对故意提供虚假证言的证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证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被调查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实施其他干扰调查活动的行为。
- 制定机关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五节 询 问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如实作证的义务。对故意提供虚假证言的证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证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被调查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实施其他干扰调查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