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五节 询 问

第九十二条

监察机关按规定报批后,可以依法对证人、被害人等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核实有关问题或者案件情况。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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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