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九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五节 询 问第九十二条监察机关按规定报批后,可以依法对证人、被害人等人员进行询问,了解核实有关问题或者案件情况。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