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监察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复审复核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严格按照权限履行请示报告程序。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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