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监察机关应当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公职人员提高觉悟、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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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