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 第二节 管 辖第四十八条监察机关开展监督、调查、处置,按照管理权限与属地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