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三百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九章 附 则第三百二十五条本条例所称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