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百二十二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百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监察机关,包括各级监察委员会及其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以及再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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