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三百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三百二十二条第九章 附 则第三百二十二条本条例所称监察机关,包括各级监察委员会及其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以及再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