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八十六条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二百八十六条

各级监察机关应当通过互联网政务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开下列监察工作信息:

(一)监察法规;

(二)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案件调查信息;

(三)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

(四)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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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八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