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 第二节 国(境)内工作

第二百七十二条

监察机关追逃追赃部门统一接收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外逃信息。

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外逃人员,应当明确承办部门,建立案件档案。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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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七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