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二百三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百三十条第五章 监察程序 / 第五节 处 置第二百三十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据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规定进行处置。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