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 第二节 监察监督
第二十条
监察机关对于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可以通过专项监督进行深入了解,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强化治理,促进公职人员履职尽责。
- 制定机关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 第二节 监察监督
监察机关对于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可以通过专项监督进行深入了解,督促有关机关、单位强化治理,促进公职人员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