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一百九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九十二条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八节 限制出境第一百九十二条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按规定报批后,可以依法决定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交由移民管理机构依法执行。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