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 第二节 监察监督

第十九条

监察机关可以与公职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发现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教育提醒。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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