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 第二节 监察监督第十九条监察机关可以与公职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发现政治品行、行使公权力和道德操守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