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一百八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二条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五节 鉴 定第一百八十二条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报告。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