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五节 鉴 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报告。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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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