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一百六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六十七条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四节 勘验检查、调查实验第一百六十七条依法需要勘验检查的,应当制作《勘验检查证》;需要委托勘验检查的,应当出具《委托勘验检查书》,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办理。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