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一节 搜 查

第一百四十八条

在搜查过程中查封、扣押财物和文件的,按照查封、扣押的有关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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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