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一节 搜 查

第一百四十七条

搜查时,应当避免未成年人或者其他不适宜在搜查现场的人在场。

搜查人员应当服从指挥、文明执法,不得擅自变更搜查对象和扩大搜查范围,严禁单独进入搜查区域。搜查的具体时间、方法,在实施前应当严格保密。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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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