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一节 搜 查

第一百四十五条

搜查时,应当要求在场人员予以配合,不得进行阻碍。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搜查的,应当依法制止。对阻碍搜查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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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