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节 查询、冻结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查询信息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信息交接、调阅、使用程序和手续,防止滥用和泄露。

调查人员不得查询与案件调查工作无关的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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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