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 第一百零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六节 强制到案第一百零二条监察机关在强制到案期限内未作出采取其他监察强制措施决定的,强制到案期满,应当立即结束强制到案。制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