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