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海关对本办法规定必须经海关检验的进出口化妆品以外的进出口化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