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第二十一条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海关对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