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及有关国际条约、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检验检疫的化妆品(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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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