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培育要求
第八条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好各类惠企政策,加强对集群参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集群的投资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培育要求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好各类惠企政策,加强对集群参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集群的投资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